发明名称 |
一种股骨粗隆间骨折大粗隆辅助内固定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股骨粗隆间骨折大粗隆辅助内固定器,包括股骨爪A、空心螺钉、股骨爪B和股骨爪C,所述股骨爪A、股骨爪B和股骨爪C通过空心螺钉连接,所述股骨爪B固定在转子窝上,所述股骨爪C固定在转子间嵴上,所述股骨爪A固定在大转子上,用空心螺钉将股骨爪A、股骨爪B和股骨爪C进行连接并固定于股骨上。本实用新型的股骨粗隆间骨折大粗隆辅助内固定器,是用来治疗骨折后沟裂等症状的,从医学上是一次突破,使那些骨折和骨裂、骨碎的人们再次站了起来。 |
申请公布号 |
CN20551484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31 |
申请号 |
CN201620112463.1 |
申请日期 |
2016.02.03 |
申请人 |
杨春 |
发明人 |
杨春;韩芳林 |
分类号 |
A61B17/68(2006.01)I;A61B17/86(2006.01)I;A61B17/8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B17/68(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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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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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股骨粗隆间骨折大粗隆辅助内固定器,其特征在于,包括股骨爪A(1)、空心螺钉(2)、股骨爪B(3)和股骨爪C(4),所述股骨爪A(1)、股骨爪B(3)和股骨爪C(4)通过空心螺钉(2)连接。 |
地址 |
831499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16号自治区中医院骨一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