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由木质纤维素材料生产水溶性糖的预处理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由木质纤维素材料生产水溶性糖的预处理方法。具体而言,本发明涉及通过甲酸和过甲酸处理由木质纤维素材料制造水解性纤维素,并且进而在需要时制造糖。 |
申请公布号 |
CN10301418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03 |
申请号 |
CN201210355814.8 |
申请日期 |
2012.09.21 |
申请人 |
坎普利斯公司 |
发明人 |
J·桑德奎斯特;J·帕劳拉;P·卢素 |
分类号 |
C13K1/02(2006.01)I;C13K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3K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兰;庞东成 |
主权项 |
一种由木质纤维素材料制造纤维素和/或糖产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通过温度为110℃~160℃、甲酸含量为70重量%~98重量%的甲酸蒸煮对木质纤维素材料进行分级;(b)使由此获得的纤维素浆级分达到10%~40%的稠度,并使用甲酸将其洗涤;(c)使用过甲酸在50℃~90℃处理所述经稠化和洗涤的纤维素浆,所述过甲酸通过以下方式制得:向甲酸添加相对于干浆计算量为0.5重量%~3重量%的过氧化氢,并在将所述过甲酸添加至所述经稠化和洗涤的浆之前,使所述甲酸和过氧化氢反应1分钟~10分钟生成所述过甲酸;由此进行所述纤维素浆的过甲酸处理,直至所述过甲酸耗尽,然后通过使所述反应混合物在同一温度下反应来继续进行所述处理;(d)使用含量为70重量%~98重量%的甲酸洗涤已使用过甲酸处理的纤维素浆;(e)在60℃~150℃的温度使用含量为2重量%~20重量%的甲酸处理由此获得的纤维素浆;(f)回收所获得的纤维素;和(g)如果需要,将所获得的纤维素水解为单糖和寡糖,由此获得糖产品。 |
地址 |
芬兰奥卢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