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对射警示灯
摘要 本发明属于车辆配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对射警示灯,包括左灯和右灯,所述左灯和右灯嵌在车体顶部的尾端,所述左灯和右灯均是倾斜式固定,所述左灯向左倾斜,所述右灯向右倾斜,所述左灯射出的左灯柱照向车体右上边,所述右灯射出的右灯柱照向车体的左上边,所述左灯柱和所述右灯柱在车体的后上方交叉形成一个灯柱交叉点,所述左灯柱和所述右灯柱均为红色的闪烁灯柱;所述左灯和右灯安装在汽车上时,所述灯柱交叉点离地面的垂直距离为3.5米;所述左灯和右灯安装在大货车上时,所述灯柱交叉点离地面的垂直距离为4.5米。利用左右灯的灯柱交叉达到非常好的警示效果,在弯道处,后边的车辆也能及时看到前面车辆的警示灯,避免发生车祸或者二次车祸。
申请公布号 CN10569128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22
申请号 CN201410682685.2 申请日期 2014.11.24
申请人 纪福建 发明人 纪福建
分类号 B60Q1/26(2006.01)I 主分类号 B60Q1/26(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对射警示灯,其特征在于:包括左灯和右灯,所述左灯和右灯嵌在车体顶部的尾端,所述左灯和右灯均是倾斜式固定,所述左灯向左倾斜,所述右灯向右倾斜,所述左灯射出的左灯柱照向车体右上边,所述右灯射出的右灯柱照向车体的左上边,所述左灯柱和所述右灯柱在车体的后上方交叉形成一个灯柱交叉点,所述左灯柱和所述右灯柱均为红色的闪烁灯柱;所述左灯和右灯安装在汽车上时,所述灯柱交叉点离地面的垂直距离为3.5米;所述左灯和右灯 安装在大货车上时,所述灯柱交叉点离地面的垂直距离为4.5米。
地址 610057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小鱼洞镇大湾村4组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