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智能照明灯系统及感应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智能照明灯系统及感应装置,所述感应装置包括:第一感应模块、第二感应模块和控制模块;所述第一感应模块用于在第一预设范围内检测人体的移动,所述第二感应模块用于在第二预设范围内检测人体的存在,并检测获得人体的位置信息,所述第一预设范围大于所述第二预设范围,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感应模块和/或所述第二感应模块的检测结果发送对应的控制信号。上述感应装置,通过检测在第一预设范围内检测人体移动,在第二预设范围内检测静止的人体,从而获取用户的作息情况,从而对室内照明进行智能控制,使得照明更符合用户作息,提高了用户感知。 |
申请公布号 |
CN10568231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15 |
申请号 |
CN201610038955.5 |
申请日期 |
2016.01.20 |
申请人 |
惠州莫思特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彭云 |
分类号 |
H05B37/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5B37/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曹红梅 |
主权项 |
一种智能照明灯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感应装置和第一照明灯,所述感应装置包括第一感应模块、第二感应模块和控制模块;所述第一感应模块用于在第一预设范围内检测人体的移动,所述第二感应模块用于在第二预设范围内检测人体的存在,并检测获得人体的位置信息,所述第一预设范围大于所述第二预设范围,所述控制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感应模块检测到人体的移动时,发送第一点亮信号,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在所述第一感应模块未检测到人体的移动,所述第二感应模块检测到人体存在且所述位置信息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未变更时,在第二预设时间后发送第一熄灭信号,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在所述第一感应模块未检测到人体的移动,且所述第二感应模块未检测到人体的存在时,在第一预设时间后发送所述第一熄灭信号,所述第一照明灯用于响应所述第一点亮信号点亮,响应所述第一熄灭信号熄灭。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台工业区63号B栋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