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器件、显示装置、照明装置和发电装置
摘要 本发明的发光器件包括:发出激发光的激发光源;第一基板,其与上述激发光源相对配置,并且形成有被上述激发光激发而发出荧光的荧光体层和第一低折射率层;和障壁,其包围沿着上述激发光源与上述第一基板的层叠方向的上述荧光体层的侧面。上述障壁的至少与上述荧光体层相对的部分具有光散射性。上述第一低折射率层位于上述荧光体层与上述第一基板之间。上述第一低折射率层的折射率小于上述第一基板的折射率。
申请公布号 CN10373324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01
申请号 CN201280040468.2 申请日期 2012.09.11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别所久德;向殿充浩;岩田晶子;藤田悦昌;小林勇毅
分类号 H01L51/52(2006.01)I;H01L27/32(2006.01)I;H01L33/50(2010.01)I 主分类号 H01L51/5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发出激发光的激发光源;第一基板,其与所述激发光源相对配置,并且形成有被所述激发光激发而发出荧光的荧光体层和第一低折射率层;和障壁,其包围沿着所述激发光源与所述第一基板的层叠方向的所述荧光体层的侧面,其中所述障壁的至少与所述荧光体层相对的部分具有光散射性,所述第一低折射率层位于所述荧光体层与所述第一基板之间,所述第一低折射率层的折射率小于所述第一基板的折射率,所述发光器件还包括位于所述荧光体层的使所述激发光入射的入射面侧的第二低折射率层。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