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玻璃板回火的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玻璃板回火的设备。一种用于玻璃板回火的设备。将玻璃板加热至回火温度并通过向该玻璃板的两面吹送冷却空气来进行淬火。对玻璃板的两个侧部(G1)的顶面和底面的淬火比对玻璃板的中部(G2)的顶面和底面的淬火早开始或在淬火的开始阶段更有效地执行。由此,在侧部的两面上先于在中部的两面上建立期望的回火程度所需的压应力。为了实现这一点,玻璃板上方和下方的冷却空气封罩(4)设置有冷却作用削弱的分区(A)。
申请公布号 CN10562187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01
申请号 CN201510800376.5 申请日期 2015.11.19
申请人 格拉斯通芬兰有限公司 发明人 H·屈尔韦耶
分类号 C03B27/044(2006.01)I 主分类号 C03B27/04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吴鹏;马江立
主权项 一种用于玻璃板回火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炉(1)和淬火单元(2),所述炉(1)将玻璃板加热至回火温度并包括用于玻璃板的传送轨道,所述淬火单元(2)对玻璃板进行冷却并包括传送轨道和冷却空气封罩(3),所述冷却空气封罩(3)位于传送轨道的上方和下方并具有冷却空气吹送开口(4),所述吹送开口(4)被布置为使得从所述吹送开口(4)通过的气流的冷却作用横跨正在所述淬火单元中移动的玻璃板(G)的整个宽度被引向玻璃板(G)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其特征在于,为了消除或减小回火后的基本上平坦的玻璃板的双稳定性,传送轨道的上方的至少一个冷却空气封罩(3)包括冷却作用削弱的分区(A)并且传送轨道的下方的至少一个冷却空气封罩(3)包括冷却作用削弱的分区(A),所述分区(A)与所述分区(A)外侧的、与所述分区(A)相当的所述冷却空气封罩的表面区域上的所述冷却空气封罩(3)的冷却作用相比具有削弱的冷却作用,所述分区(A)相对于正在移动的玻璃板(G)定位成使得从所述吹送开口(4)通过的气流对正在移动的玻璃板(G)的两个表面产生的冷却作用在玻璃板的中部(G2)上比在玻璃板(G)的两个侧部(G1)上更弱。
地址 芬兰坦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