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警用防暴手电筒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警用防暴手电筒。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安防暴警用的照明用具。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69394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01
申请号 CN201530471717.X 申请日期 2015.11.23
申请人 东莞市同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发明人 毛清术;俞群涛
分类号 26-02(10);29-02(10) 主分类号 26-02(10)
代理机构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代理人 连平
主权项
地址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西禺街七巷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