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利用手机闪光灯作为光源的台灯
摘要 本发明涉及台灯,具体是一种利用手机闪光灯作为光源的台灯。包括灯座、置于灯座上的灯架、置于灯架上的手机,灯座上设有放置移动电源的槽口,灯座内设有为移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灯架上装有手机支架,手机有闪光灯的一面朝下放置于手机支架上,手机闪光灯位置设有聚光杯,手机的电源输入端口与移动电源的电连接。本发明可以利用充电器为手机和移动电源充电,使手机闪光灯作为台灯的光源提供照明;出差或外出时,既可以整体携带本台灯又可以卸下手机及移动电源分别使用,从而为人们提供一款可移动的非传统意义的台灯。
申请公布号 CN10557075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11
申请号 CN201610100603.8 申请日期 2016.02.24
申请人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发明人 杨达;戴琨;杨兴东;温东宇;魏若宸;杨思成
分类号 F21S6/00(2006.01)I;F21V21/26(2006.01)I;F21V33/00(2006.01)I;H04M1/22(2006.01)I 主分类号 F21S6/00(2006.01)I
代理机构 唐山永和专利商标事务所 13103 代理人 张云和
主权项 一种利用手机闪光灯作为光源的台灯,包括灯座、置于灯座上的灯架、置于灯架上的手机,其特征在于:灯座上设有放置移动电源的槽口,灯座内设有为移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灯架上装有手机支架,手机有闪光灯的一面朝下放置于手机支架上,手机闪光灯位置设有聚光杯,手机的电源输入端口与移动电源的电连接。
地址 063020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