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植物大麻素大麻二酚(CBD)与标准抗癫痫药物(SAED)组合于治疗癫痫之用途 |
摘要 |
明是有关于呈一大于300 mg/天之剂量的大麻二酚(cannabidiol,CBD)与一经由钠或钙通道来作用的标准抗癫痫药物(SAED)之组合供用于治疗癫痫的用途。较佳地,该SAED是如下的一者: |
申请公布号 |
TWI532479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5.11 |
申请号 |
TW100145265 |
申请日期 |
2011.12.08 |
申请人 |
GW伐玛有限公司;大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怀利 班杰明;威廉斯 克莱尔;史帝芬斯 盖瑞 |
分类号 |
A61K31/05(2006.01);C07C39/23(2006.01);A61P25/08(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K31/05(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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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恽轶群;陈文郎 |
主权项 |
一种呈一大于16mg/kg之人类剂量的大麻二酚(CBD)在制备一用于治疗对于一或多种选自于由乙琥胺和/或丙戊酸盐所构成之群组的标准抗癫痫药物(SAEDs)是有抵抗力的癫痫之医药品的用途,其中除了该一或多种标准抗癫痫药物(SAEDs)之外,该CBD也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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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英国;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