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船舶推进装置、船舶及船舶推进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船舶推进装置、船舶及船舶推进方法。本发明的船舶(1)具备:燃气涡轮(14),通过主发动机(12)的废气而被驱动,所述主发动机设有增压器(22),且驱动推进用螺旋桨(29);蒸汽涡轮(18),通过由废气生成的蒸汽而被驱动;船舶设备(44),被供给涡轮发电机(20)所产生的发电电力来进行工作;及辅助马达(46),被供给涡轮发电机(20)所产生的发电电力来驱动,且辅助主发动机(12)。本发明的船舶推进装置(10)通过涡轮发电机(20)所产生的发电电能与船舶设备(44)的所需电能的差量即剩余电能来驱动辅助马达(46),在辅助马达(46)的消耗电能达到预先设定的电能且发电电能超过该消耗电能和船舶设备(44)的所需电能的总计时,减少向燃气涡轮(14)的废气的抽气量。
申请公布号 CN10468480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20
申请号 CN201380050858.2 申请日期 2013.07.11
申请人 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市来芳弘
分类号 B63H21/20(2006.01)I;B63H21/14(2006.01)I;B63H21/17(2006.01)I;B63J3/02(2006.01)I;F01N5/04(2006.01)I 主分类号 B63H21/2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代理人 梅高强;刘煜
主权项 一种船舶推进装置,具备:主发动机,设有增压器,且驱动船舶的推进用螺旋桨;燃气涡轮,通过所述主发动机的废气而被驱动;涡轮发电机,通过所述燃气涡轮而被驱动;及辅助马达,辅助所述船舶的推进,其中,通过所述涡轮发电机所产生的发电电能与所述船舶设备的所需电能的差量即剩余电能来驱动所述辅助马达,在所述辅助马达的消耗电能达到预先设定的电能且所述发电电能超过该消耗电能和所述所需电能的总计时,减少向所述燃气涡轮的废气的抽气量。
地址 日本国东京都港区港南二丁目16番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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