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水晶玻璃笔筒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晶玻璃笔筒,包括:笔筒本体,其包含,笔筒本体上部平面(1)、笔筒本体下部平面(2)、周边侧面(3)与空腔(4),在由所述笔筒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在由所述笔筒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在由所述周边侧面(3)的其中一个侧面与另一个侧面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在由所述空腔(4)的开口处与所述笔筒本体上部平面(1)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具有斜面(6)和/或弧面,在所述周边侧面(3)设置有至少一个凸部(5),在所述凸部(5)的每边设置有至少一条构件(8);在所述构件(8)的外部面,设置有凹孔(9),在所述凹孔(9)中,固定有宝石(10)。本发明极具装饰观赏效果,且结构新颖、制作简便。
申请公布号 CN10228528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20
申请号 CN201110165046.5 申请日期 2011.06.08
申请人 王春林 发明人 王春林
分类号 B43M99/00(2010.01)I;B44C3/02(2006.01)I 主分类号 B43M99/00(2010.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水晶玻璃笔筒,包括:笔筒本体,所述笔筒本体包含:笔筒本体上部平面(1)、笔筒本体下部平面(2),和介于所述笔筒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笔筒本体下部平面(2)之间的周边侧面(3),其中,所述周边侧面(3)具有至少三个不同方向的侧面并共同确定所述周边侧面(3),以及位于所述笔筒本体上部平面(1)处,预先确定在其特定位置上的至少一空腔(4),其中,所述笔筒本体之整体是由制作材料为水晶玻璃、光学玻璃或工艺玻璃中的至少一种所制作成的若干块色彩相异的片材,通过粘合剂粘合而成;其中,所述制作材料的色彩为无色透明和/或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并且,所述笔筒本体之整体的色彩为无色透明的面/体积占51%以上,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占49%以下;或者,所述笔筒本体之整体,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种,通过机械和/或手工切割和/或热成型而成型,然后,再由包括经机械和/或手工磨抛,或者火焰抛光,或者化学抛光,或者离子束抛光,或者等离子体辅助抛光,或者激光抛光,或者电子束抛光加工制作而成;其中,所述笔筒本体之整体的色彩是单一的无色透明或者有色半透明或者有色不透明的;或者,所述笔筒本体之整体的色彩是由无色透明与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色彩组合而成的;其中,所述笔筒本体之整体组合后形成的色彩为无色透明的面/体积占51%以上,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占49%以下,其特征在于:在由所述笔筒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笔筒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边侧面(3)的其中一个侧面与另一个侧面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4)的开口处与所述笔筒本体上部平面(1)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设置有宽度介于0.5~12mm之间、角度介于15~75度之间的斜面(6)和/或宽度介于0.5~12mm之间的弧面,以及,在每个所述侧面预先确定的特定位置上,设置有至少一个凸部(5),其中,每个所述凸部(5)包括:一内部,一外部,所述凸部(5)的所述内部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其中,所述凸部(5)的任意一边的边缘与所述侧面相应的同一边的边缘具有6~38mm之间的距离;其中,所述凸部(5)的厚度在2~30mm之间;其中,所述凸部(5)是由透明或者半透明或者不透明的水晶玻璃、光学玻璃、或者工艺玻璃制成的;以及,在所述凸部(5)与所述侧面之间,具有至少一种色彩的镀膜层,或者,在所述凸部(5)与所述侧面之间,具有至少一种色彩的色彩层;以及,在所述凸部(5)的每边分别设置有至少一条构件(8);其中,每条所述构件(8)包括:一内部面,一外部面,所述构件(8)的所述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其中,所述构件(8)是由玻璃类、或者金属类、或者塑料类材料制成的;其中,所述构件(8)的整体长度在30~178mm之间,所述构件(8)的宽度在4~38mm之间,所述构件(8)的厚度在1~32mm之间;以及,在每条所述构件(8)的所述外部面,设置有形状、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异的若干个凹孔(9),且在每个所述凹孔(9)中,固定有与所述凹孔(9)相适配的宝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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