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便携式水政执法办公台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式水政执法办公台,包括:办公箱,所述办公箱侧壁上可折叠地设有一写字板且其侧壁上还可折叠地设有一公文板,所述写字板与公文板之间独立设置且当二者均折叠时,公文板位于写字板的上方,所述公文板上设有用于夹持公文的公文夹。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便携式水政执法办公台,包括:办公箱,所述办公箱侧壁上可折叠地设有一写字板且所述写字板上端面可折叠地连接有一公文板,所述公文板上设有用于夹持公文的公文夹。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便携式水政执法办公台,包括:办公箱,所述办公箱侧壁上可折叠地设有一公文板且所述公文板的下端面可折叠地连接有一写字板,所述公文板上设有用于夹持公文的公文夹。 |
申请公布号 |
CN20514394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13 |
申请号 |
CN201520871904.1 |
申请日期 |
2015.11.04 |
申请人 |
肖楠 |
发明人 |
肖楠;孟丽娜;任建利 |
分类号 |
A47B37/00(2006.01)I;A47B13/00(2006.01)I;A47B13/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B3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志霖恒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35 |
代理人 |
任小鹏 |
主权项 |
一种便携式水政执法办公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办公箱(1),所述办公箱(1)侧壁上可折叠地设有一写字板(2)且其侧壁上还可折叠地设有一公文板(3),所述写字板(2)与公文板(3)之间独立设置且当二者均折叠时,公文板(3)位于写字板(2)的上方,所述公文板(3)上设有用于夹持公文的公文夹(4)。 |
地址 |
301800 天津市宝坻区朝阳大道与宝平公路交口西300米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