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角鲨烯与β-胡萝卜素组合物液态前体脂质体的制备及其降基减害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角鲨烯与β-胡萝卜素组合物液态前体脂质体的制备及其降基减害。其中液态前体脂质体是由5~10份的磷脂、5~10份的稳定剂、8~15份的表面活性剂和20~40份的角鲨烯与β-胡萝卜素组合物和余量的水制备得到。将所述液态前体脂质体装入两端为防水防尘透气膜的空心圆柱体中,在卷烟滤嘴棒成型过程中内置于醋酸纤维的卷烟过滤嘴中,得到可降低卷烟危害的卷烟过滤嘴,当消费者吸烟时,烟气通过内置的液态前体脂质体,由于液态前体脂质体表面积大,抗氧化剂与主流烟气充分接触,可有效清除主流烟气中的气相自由基,为解决吸烟与健康的问题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
申请公布号 |
CN10385958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13 |
申请号 |
CN201410104917.6 |
申请日期 |
2014.03.20 |
申请人 |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华南农业大学 |
发明人 |
金亚波;陈泽鹏;江定心;田兆福;韦建玉;邓宾玲;胡亚杰;孙建生;白森;蔡联合;梁伟;梁永进 |
分类号 |
A24D3/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4D3/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李红团 |
主权项 |
一种含角鲨烯与β‑胡萝卜素组合物的液态前体脂质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前体脂质体是由以下质量份数的各组分制备得到:磷脂: 5~10份;稳定剂: 5~10份;表面活性剂: 8~15份;角鲨烯与β‑胡萝卜素组合物: 20~40份;余量的水;上述各组分质量份数之和为100份;所述的磷脂为卵磷脂、大豆磷脂、氢化大豆磷脂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稳定剂为羟基淀粉;所述表面活性剂为丙三醇。 |
地址 |
530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北湖南路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