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枕头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枕头,包括枕头本体,枕头本体由3D材料制成,枕头本体包括前垫颈脖处、头颅枕骨处和后波浪处,枕头本体的前垫颈脖处中部的高度为6-10cm,前垫颈脖处两侧的高度为8-12cm,前垫颈脖处的中部低于前垫颈脖处的两侧;枕头本体的头颅枕骨处的高度为3-7cm,头颅枕骨处两侧的高度为5-9cm,头颅枕骨处的中部低于头颅枕骨处的两侧,所述枕头本体的后波浪处的高度为8-10cm,所述后波浪处两侧的高度为10-12cm,所述后波浪处的中部低于所述后波浪处的两侧。相对现有技术,本发明透气透水、可清洗、干爽舒适、保障身体健康。
申请公布号 CN10543368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3.30
申请号 CN201510832968.5 申请日期 2015.11.25
申请人 韦茂小 发明人 韦茂小
分类号 A47G9/10(2006.01)I 主分类号 A47G9/1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代理人 乐珠秀
主权项 一种枕头,包括枕头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枕头本体(1)由3D材料制成,所述枕头本体(1)包括前垫颈脖处(2)、头颅枕骨处(3)和后波浪处(4),所述枕头本体(1)的前垫颈脖处(2)中部的高度为6‑10cm,所述前垫颈脖处(2)两侧的高度为8‑12cm,所述前垫颈脖处(2)的中部低于所述前垫颈脖处(2)的两侧;所述枕头本体(1)的头颅枕骨处(3)的高度为3‑7cm,所述头颅枕骨处(3)两侧的高度为5‑9cm,所述头颅枕骨处(3)的中部低于所述头颅枕骨处(3)的两侧,所述枕头本体(1)的后波浪处(4)的高度为8‑10cm,所述后波浪处(4)两侧的高度为10‑12cm,所述后波浪处(4)的中部低于所述后波浪处(4)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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