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骨固定装置 |
摘要 |
一种骨固定装置,包括将被固定到一个或多个骨并且具有用于接收骨螺钉的至少一个孔的元件,其中至少一个孔包括第一内螺纹部分。穿过所述孔插入骨中的骨螺钉具有:设有第一外螺纹部分的第一锚杆部分,第一外螺纹部分布置成与至少一个孔的内螺纹部分配合;和头部,其直径大于锚杆部分的直径以提供锁扣部,该锁扣部布置成与形成于所述孔中的止动部接合。骨螺钉进一步具有第二锚杆部分,该第二锚杆部分包括在头部的锁扣部和第一锚杆部分的外螺纹之间延伸的间隙槽。间隙槽允许两个螺纹部分脱离啮合,使得当骨螺钉在相邻骨例如椎体内松动时防止骨螺钉被旋出所述孔。所述元件可以包括用在椎间植入装置中的支架的侧壁,或者可以代表骨板组件的板。 |
申请公布号 |
CN103860248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23 |
申请号 |
CN201410112153.5 |
申请日期 |
2008.07.23 |
申请人 |
比德尔曼技术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
发明人 |
L·比德尔曼;W·马蒂斯;O·施瓦岑巴赫;M·帕布斯特 |
分类号 |
A61B17/7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B17/7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范莉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骨(40,42)的固定装置(100),该固定装置包括:元件(1),其将固定到一个或多个骨并且具有均用于接收骨螺钉(30)的三个孔(2a‑2c,2',2”),其中所述三个孔中的每个包括内螺纹部分(22a‑22c,22);穿过所述孔中的相应一个孔插入骨中的所述骨螺钉(30),所述骨螺钉具有:设有第一外螺纹部分(32)的第一锚杆部分,所述第一外螺纹部分(32)布置成与所述相应一个孔的内螺纹部分(22a‑22c,22)配合;头部(36),其直径大于所述第一锚杆部分的直径,以提供锁扣部(35),该锁扣部布置成与形成于所述孔中的止动部(50)接合;第二锚杆部分,其包括在所述头部的锁扣部(35)和第一锚杆部分的第一外螺纹部分(32)之间延伸的间隙槽(34a‑34c);其中所述固定装置被布置成椎间植入装置,其中所述元件(1)由单件构成;并且其中所述元件(1)包括:装置主体,其具有:分别用于与上椎体(40)和下椎体(42)的终板接合的上表面(3a)和下表面(3b);外侧壁,外侧壁包括所述三个孔形成于其中的前壁(4)和后壁(5);以及用于稳定固定装置的刚性的两个内壁(8,9),其中所述两个内壁(8,9)从所述后壁(5)延伸到前壁(4),从而连接所述后壁和前壁;其中所述三个孔中的每一个分别开口通向其自身的、由所述两个内壁(8,9)界定的不同的独立内部空间中。 |
地址 |
德国多瑙埃兴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