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中药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原料制成:灯心草46-51份,紫花杜鹃41-59份,红大戟33-46份,商陆30-42份,山奈25-31份,草豆蔻21-30份,平贝母19-27份,鹿角胶15-27份,荆芥10-16份,山药5-13份。本发明的中药组合物采用纯天然中草药为原料,诸药合用,具有解毒化斑、补益心脾、益气养阴、温肾壮阳,健脾疏肝等作用,对系统性红斑狼疮具有很好的疗效,通过临床试验证明,本发明的有效率高达99%,治愈率高达94.2%。 |
申请公布号 |
CN10538136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09 |
申请号 |
CN201510986980.1 |
申请日期 |
2015.12.26 |
申请人 |
青岛昌安达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璐;许璟 |
分类号 |
A61K36/9062(2006.01)I;A61P37/02(2006.01)I;A61K35/32(2015.01)N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2(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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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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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原料制成:灯心草46‑51份,紫花杜鹃41‑59份,红大戟33‑46份,商陆30‑42份,山奈25‑31份,草豆蔻21‑30份,平贝母19‑27份,鹿角胶15‑27份,荆芥10‑16份,山药5‑13份。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阳路9号7单元2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