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物理改性后的眼镜蛇蛇毒在制备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药物中的应用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物理改性后的眼镜蛇蛇毒在制备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药物中的应用。本发明经动物实验证实物理改性后的中华眼镜蛇总毒在(10-3000μg/kg)范围内能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临床表现如多种器官组织损伤与功能异常,尿蛋白升高,行为活动异常等有明显的治疗或改善作用,其能减轻肾、脾、淋巴结、胸腺等器官组织损伤和皮肤损害,降低尿蛋白含量,纠正异常日常行为与自发活动,改善疾病出现的异常的血常规和血液生化功能,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脾淋巴细胞对外来抗原的耐受状态,调节异常的细胞因子水平,具有用量小、安全、可口服、可注射、可透过口鼻粘膜和皮肤给药等优点。
申请公布号 CN10304087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3.02
申请号 CN201210411209.8 申请日期 2012.10.25
申请人 苏州人本药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秦正红;祝佳丽
分类号 A61K35/583(2015.01)I;A61P37/02(2006.01)I 主分类号 A61K35/583(2015.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代理人 张建纲
主权项 一种物理改性后的眼镜蛇蛇毒在制备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药物中的应用;所述物理改性后的眼镜蛇蛇毒是将眼镜蛇蛇毒用去离子水溶解后加热变性,加热温度在100±5℃,加热时间为5min~10min;改性中华眼镜蛇总毒给药剂量在10‑3000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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