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根管镗孔的牙科器械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器械(10),该器械具有工作段(11),工作段的末端是带有点状端的端部区(12)。所述端部区(12)一方面包括末端为点状的锥形引导部分(13),该引导部分(13)的顶角包括在10°到60°之间,所述端部区另一方面包括与所述锥形引导部分(13)相邻的切割角度部分(14),切割角度部分包括三条切割棱边(15)。该切割角度部分(14)延伸在一定长度上,并且位于锥形引导部分(13)与工作段(11)之间。该切割角度部分(14)在切割角度部分的长度的至少一部分上具有自锥形引导部分(13)的底部逐渐增加的截面。 | ||
申请公布号 | CN10537717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02 |
申请号 | CN201480020808.4 | 申请日期 | 2014.03.10 |
申请人 | FKG牙齿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O·布勒盖;G·罗萨托 |
分类号 | A61C5/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C5/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张霓 |
主权项 | 尤其用于病人牙齿根管镗孔的牙科器械,所述牙科器械具有工作段(11),所述工作段的末端是带有点状自由端的端部区(12),所述端部区具有引导和切割的双重功能,其特征在于,所述端部区(12)一方面包括末端为点状的锥形引导部分(13),该锥形引导部分的顶角包括在10°到60°之间,所述端部区另一方面包括与所述锥形引导部分(13)相邻的切割角度部分(14),所述切割角度部分包括至少一切割棱边(15),所述至少一切割棱边在所述切割角度部分(14)的至少一部分上并相对于牙科器械的纵轴线形成角度,所述切割角度部分(14)位于锥形引导部分(13)与工作段(11)之间,并且在切割角度部分的长度的至少一部分上具有从锥形引导部分(13)的底部向牙科器械(10)的工作段(11)逐渐增加的截面。 | ||
地址 | 瑞士拉绍德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