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与光源间隔开的发光材料体的照明设备
摘要 一种照明设备(1),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发射初级光(P)的光源(2)、至少一个能由初级光(P)照射且与至少一个光源(2)间隔开的发光材料体(3)和至少一个光散射体(6),所述光散射体沿初级光(P)的不受发光材料体(3)影响的光传播方向(L)位于发光材料体(3)的光学下游,其中照明设备(1)设立为:在发光材料体(3)功能正常时借助于由发光材料体(3)产生的光(P,S)产生照明模式,否则借助于由至少一个光散射体(6)产生的光(P,S)产生光放射模式,所述光放射模式与照明模式不同。一种车辆(F),具有至少一个照明设备(1)。本发明尤其能用于车辆照明设备、尤其前照灯(S)、娱乐和效果照明以及医学照明。
申请公布号 CN10531825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10
申请号 CN201510459770.7 申请日期 2015.07.30
申请人 欧司朗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丹尼尔·魏森贝格尔
分类号 F21S8/10(2006.01)I;F21V19/00(2006.01)I;F21V23/00(2015.01)I;F21W101/02(2006.01)N;F21Y115/10(2016.01)N 主分类号 F21S8/1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丁永凡;张春水
主权项 一种照明设备(1;11;21;31;41;51),所述照明设备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发射初级光(P)的光源(2);‑至少一个能够由所述初级光(P)照射并且与至少一个所述光源(2)间隔开的发光材料体(3),和‑至少一个光散射体(6),所述光散射体在光学上沿所述初级光(P)的不受所述发光材料体(3)影响的光传播方向(L)位于所述发光材料体(3)的下游,其中所述照明设备(1;11;21;31;41;51)设立为用于:‑在发光材料体(3)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借助于由所述发光材料体(3)产生的光(P,S)来产生照明模式,以及‑在其他情况下,借助于由至少一个所述光散射体(6)产生的光(P,S)来产生光放射模式;‑所述光放射模式与所述照明模式不同。
地址 德国慕尼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