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代付费用的支付系统及方法 |
摘要 |
明系为一种安全可信赖的交易系统之方法,在消费者手机认证机制已绑定关系人之基础下,消费者可于消费当时,使用已绑定关系之手机电子钱包,透过电子钱包控管装置向已绑定关系第三人来请求代替支付其费用;而已绑定关系第三人拥有此消费者是否能进行此项交易之决策,并有代为实行支付费用以完成交易之行为。
|
申请公布号 |
TWI518611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1.21 |
申请号 |
TW102142164 |
申请日期 |
2013.11.20 |
申请人 |
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施乔婷;王歆;李季壕;蔡静芬;翁维仁 |
分类号 |
G06Q20/36(2012.01);G06Q20/38(2012.01) |
主分类号 |
G06Q20/36(2012.01)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李保禄 |
主权项 |
一种代付费用的支付系统,其至少包括:一客户端,其设有客户端通讯模组,其接收交易请求,回传应付费用资讯,与接收费用支付结果;一请求支付端装置,包括相连接之请求支付端通讯模组与请求支付模组,与该客户端连接;一授权代付端装置,包括授权代付端通讯模组与授权代付模组;一电子钱包控管装置,内部设置相连接之电子钱包通讯模组、电子钱包支付模组与身份验证模组,与该客户端、该请求支付端装置与该授权代付端装置相连接;以及一金融单位,其内设有授权交易模组,与该电子钱包控管装置连接。
|
地址 |
桃园市杨梅区电研路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