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净化器(15-07)
摘要 1.产品名称:净化器(15-07)。2.产品用途:用于对室内空气进行调节。3.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设计1立体图最能体现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5.设计1与设计2为相似设计,设计1为基本设计。
申请公布号 CN30356637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20
申请号 CN201530264175.9 申请日期 2015.07.21
申请人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伍雪乔;吴欢龙;李亮;李玉彬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代理人 廉振保
主权项
地址 519070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