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视机四连杆支架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支架,公开了电视机四连杆支架,其包括支架本体(1),还包括杆件(2)、连接座(3)和连接件(4),连接座(3)和连接件(4)分别铰接在支架本体(1)上,杆件(2)的一端与连接座(3)铰接,杆件(2)的另一端与连接件(4)铰接,杆件(2)上安装有安装件(5)。本实用新型通过四连杆机构可实现多种运动规律和轨迹要求,保证电视机在空间内的位置能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调节及任意角度的悬停,此外,在不使用电视机四连杆支架时,扣合件和扣合板的设置能固定四连杆机构,防止四连杆机构发生转动从而改变电视机的观看角度。 |
申请公布号 |
CN20496220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1.13 |
申请号 |
CN201520661356.X |
申请日期 |
2015.08.28 |
申请人 |
耐思电气(嘉兴)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姜九龙;王军洋 |
分类号 |
F16M11/12(2006.01)I;F16M11/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16M11/1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33233 |
代理人 |
王梨华;陈丽霞 |
主权项 |
电视机四连杆支架,包括支架本体(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杆件(2)、连接座(3)和连接件(4),连接座(3)和连接件(4)分别铰接在支架本体(1)上,杆件(2)的一端与连接座(3)铰接,杆件(2)的另一端与连接件(4)铰接,杆件(2)上安装有安装件(5)。 |
地址 |
311400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工业园区加创路14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