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
摘要 提供一种照明装置,不使用第二调光模式的专用光源而抑制成本,容易判明从第一调光模式向第二调光模式的切换,提高用户的便利性、使用感。照明装置具备:发光元件;电源部,其向发光元件供给电力;以及控制部,其控制电源部对发光元件的电力供给,进行控制使得发光元件的亮度等级性地变化。控制部至少能够以使发光元件在第一调光模式和第二调光模式下进行动作的方式控制发光元件的亮度,并且,在将第一调光模式下的比第二点亮状态亮且具有与该第二点亮状态最近的亮度的点亮状态设为第五点亮状态的情况下,第二点亮状态与第三点亮状态之间的第一亮度差比第五点亮状态与第二点亮状态之间的第二亮度差大。
申请公布号 CN10520871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30
申请号 CN201510347127.5 申请日期 2015.06.19
申请人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发明人 密岛康一;万波宽明;秋月徹人
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代理人 刘新宇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具备:发光元件;电源部,其向上述发光元件供给电力;以及控制部,其控制上述电源部对上述发光元件的电力供给,进行控制使得上述发光元件的亮度等级性地变化,其中,上述控制部至少能够以使上述发光元件在第一调光模式和第二调光模式下进行动作的方式控制上述发光元件的亮度,其中,在该第一调光模式下将上述发光元件从上述发光元件的亮度最亮的第一点亮状态调至比该第一点亮状态暗的第二点亮状态,在该第二调光模式下将上述发光元件从比上述第二点亮状态暗的第三点亮状态调至比该第三点亮状态暗的第四点亮状态,并且,在将上述第一调光模式下的比上述第二点亮状态亮且具有与该第二点亮状态最近的亮度的点亮状态设为第五点亮状态的情况下,上述第二点亮状态与上述第三点亮状态之间的第一亮度差比上述第五点亮状态与上述第二点亮状态之间的第二亮度差大。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