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记录系统及中继设备
摘要 在发送图像数据的PC 32与图像记录设备(图像记录单元)1之间提供中继设备(中继单元)2。中继设备2执行用于对从PC 32发送到图像记录设备1的图像数据的颜色进行校正的处理。此外,中继设备2的存储单元24存储图像记录设备1的独有信息,如生产编号。中继设备2执行用于校正图像数据以及用于将独有信息添加到从PC 32发送的图像数据中的处理,然后将经过处理的图像数据发送到图像记录设备1。由此,实现了一种图像记录系统和中继设备,其中,在图像记录设备1中不需要提供用于执行将独有信息嵌入图像数据的处理的电路,因此能够尽可能防止由独有信息引起的图像质量下降。
申请公布号 CN100456799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1.28
申请号 CN200410100345.0 申请日期 2004.12.06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玉垣光;谷口明彦;梶原准一;堀内孝郎;滨野庆臣;井上洁;甲斐裕基;角田浩一;嶋泽耀一
分类号 H04N1/387(2006.01);B41J3/407(2006.01);G03G21/04(2006.01);G06F3/12(2006.01);G06T1/00(2006.01) 主分类号 H04N1/387(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邵亚丽;马莹
主权项 1.一种图像记录系统,包括:一个图像记录单元,用于根据图像数据记录图像;以及一个中继单元,用于将要发送的图像数据中继到所述图像记录单元并且将所述图像数据发送到所述图像记录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继单元包括一个控制单元,该控制单元能够执行以下操作:将所述图像记录单元的独有信息添加到要被发送到所述图像记录单元的所述图像数据中;校正独有信息所添加到的所述图像数据;以及将经校正的所述图像数据发送到所述图像记录单元。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