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显示设备的环境照明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包括图像显示区域的显示设备的环境照明系统。提供了基本上为点状并且设置在阵列中的可控的光源,每个可控光源适于将至少一种波长的光束发射到可视地呈现给观察者、从外围包围显示器的区域上。图像分析器从显示的图像的视频数据中确定颜色信息,该颜色信息用作用于控制发射的光束的发射颜色的控制参数。由于光源基本上为点状的特性以及它们在阵列内的布置的原因,到所述区域上的发射的光束形成像素化图像,以便提供图像显示区域的至少部分的延展。
申请公布号 CN10155405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0.07
申请号 CN200780045364.X 申请日期 2007.12.05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M·P·C·N·克里恩;B·A·萨尔特斯;W·F·J·胡根斯特拉滕
分类号 H04N9/73(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9/73(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刘 鹏;谭祐祥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包括图像显示区域(101)的显示设备(501)的环境照明系统(100),包括:-可控光源(103),每个可控光源适于将至少一种波长的光束(113)发射到至少部分地从外围包围显示区域(101)并且可视地呈现给观察者(117)的区域(111)上,-图像分析器(105),其用于从显示的图像的视频数据中确定颜色信息,该颜色信息用作用于控制发射的光束(113)的发射颜色的控制参数,其中光源(103)基本上呈点状设置在阵列(115)中,该阵列中的光源的布置使得到区域(111)上的发射的光束的位置形成像素化图像(301-303),提供图像显示区域(101)的至少部分的延展。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