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钢丝作业处理井下事故的撞击器 |
摘要 |
用于钢丝作业处理井下事故的撞击器,应用于油田井下事故处理技术领域。本体为圆柱体外形,本体的上端有标准打捞颈;打捞颈和本体有用于放置钢丝绳的中心孔;在打捞颈的顶部圆柱体外壁上有一个螺钉孔,在本体的中部和下端圆柱体外壁上分别也有一个同样的螺钉孔,通过安装三个内六角锥端螺钉可以防止钢丝脱出。本体的下端面为平面。效果是:能在井下工具遇卡、采取其它方法无效时,下放撞击器,撞击钢丝割刀的柱塞并切断钢丝。 |
申请公布号 |
CN20185791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6.08 |
申请号 |
CN201020605228.0 |
申请日期 |
2010.11.11 |
申请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 |
发明人 |
刘德基;牛瑞云;刘会琴;吴剑;石磊;殷庆国;索美娟 |
分类号 |
E21B31/107(2006.01)I;E21B29/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E21B31/107(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实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13 |
代理人 |
李玉明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钢丝作业处理井下事故的撞击器,主要由打捞颈(1)、本体(2)和螺钉(3)组成;其特征在于:本体(2)为圆柱体外形;本体(2)的上端有标准打捞颈(1);打捞颈(1)和本体(2)有用于放置钢丝的中心孔,中心孔的一侧有一个与中心孔平行的开口槽;在打捞颈(1)的顶部圆柱体外壁上有一个螺钉孔,在本体(2)的中部和下端圆柱体外壁上分别也有一个同样的螺钉孔,三个螺钉孔内分别有一个螺钉(3);本体(2)的下端面为平面。 |
地址 |
100007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