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电动机车或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容置结构,系设置于一电动机车或电动自行车踏脚处,其包括有:一电池容置槽,系由电动机车的踏脚处向下挖设之凹槽,可以容置驱动该电动机车或电动自行车行进之至少一电池;一底架,系设置于该电动机车或电动自行车之前端中轴和后端中轴之间,且位在该电池容置槽的下方,并包括有一主支架和至少一辅助支架;及一上盖,系一平坦之板体,并设置于该电池容置槽的上方以覆盖该电池。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电池容置结构,其中该主支架系设置于电动机车或电动自行车脚踏板处电池容置槽下方之方形架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电池容置结构,其中该辅助支架系平行排列并连接于主支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或3项所述的电池容置结构,其中该底架上更设置有一底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的电池容置结构,其中该辅助支架系纵向平行排列。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的电池容置结构,其中该辅助支架系横向平行排列。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的电池容置结构,其中该辅助支架系交错平行排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