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熏香炉(4)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熏香炉(4)。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存放和点燃香料的熏香炉。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省略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37100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09
申请号 CN201530003300.0 申请日期 2015.01.07
申请人 应水晶 发明人 应水晶
分类号 28-99(10) 主分类号 28-99(10)
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代理人 汤东凤
主权项
地址 321300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江南街道王染店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