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触摸显示屏的电子设备及其应用程序的删除管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触摸显示屏的电子设备的应用程序的删除管理方法,包括:在触摸显示屏输出图形用户界面的状态下,监听用户删除已安装在图形用户界面上其中至少一个应用程序的删除指令;当监听到删除指令后于所述图形用户界面的预设区域上弹出一用以提供用户删除该应用程序且与该应用程序匹配的删除原因选择对话框,并感测到用户已选择删除该应用程序的删除原因后,弹出一用以提供为应用程序进行评分的评分对话框以获取用户对该应用程序的喜爱程度;为已删除的应用程序生成与删除管理相关的已删除应用界面以为用户提供多种管理操作。本发明提供各种便捷操作,方便用户管理和再获取已删除的应用,增强了用户体验,且操作简单,方便易懂。
申请公布号 CN10515956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16
申请号 CN201510698264.3 申请日期 2015.10.23
申请人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蔡倩倩;王天舒
分类号 G06F3/0484(2013.01)I;G06F3/0488(2013.01)I 主分类号 G06F3/0484(2013.01)I
代理机构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代理人 王再朝
主权项 一种具有触摸显示屏的电子设备的应用程序的删除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触摸显示屏的电子设备的应用程序的删除管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所述触摸显示屏输出图形用户界面的状态下,监听用户删除已安装在所述图形用户界面上其中至少一个应用程序的删除指令;当监听到所述删除指令后于所述图形用户界面的预设区域上弹出一用以提供用户删除该应用程序且与该应用程序匹配的删除原因选择对话框,并感测到用户已选择删除该应用程序的删除原因后,弹出一用以提供为所述应用程序进行评分的评分对话框以获取用户对该应用程序的喜爱程度;为已删除的应用程序生成与删除管理相关的已删除应用界面以为用户提供多种管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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