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眼镜
摘要 1.外观设计名称为:眼镜。2.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校正视力或保护眼睛。3.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省略右视图。4.外观设计要点在于造型。5.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为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49384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9
申请号 CN201530257786.0 申请日期 2015.07.17
申请人 沈国宝 发明人 沈国宝
分类号 16-06(10) 主分类号 16-06(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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