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鸭出血性卵巢炎灭活疫苗的效力检验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鸭出血性卵巢炎灭活疫苗的效力检验方法,该方法使用鸭出血性卵巢炎灭活疫苗免疫鸭,共免疫2次,首免后2周进行二免,二免后3~5周用鸭出血性卵巢炎病毒对免疫鸭进行攻毒;攻毒后采集鸭血清,将分离的血清接种SPF鸡胚或鸭胚,计算24-168h内死亡且鸭出血性卵巢炎病毒阳性的胚数,对照组鸭病毒分离阳性率为80%以上且免疫组鸭的病毒分离阴性率为70%以上判为疫苗效力检验合格。本发明提供的鸭出血性卵巢炎灭活疫苗的效力检验方法具有操作简便、结果准确的优势,可推广应用。
申请公布号 CN10274942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9
申请号 CN201210203611.7 申请日期 2012.06.15
申请人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月焕;杨保收;韩春华;何平有;林健;郁宏伟;朱秀同;刘浩;毛雅园;徐倩倩;赵际成;段会娟;潘洁;梁武
分类号 G01N33/15(2006.01)I 主分类号 G01N33/1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代理人 王朋飞;张庆敏
主权项 一种鸭出血性卵巢炎灭活疫苗效力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鸭出血性卵巢炎灭活疫苗免疫120~560日龄雌鸭,首免后2周进行二免,两次的免疫剂量均为0.5~2ml/只;二免后3~5周用DHOV‑HB株攻毒,攻毒途径为口服、肌注或静脉注射,攻毒剂量为3×10<sup>4</sup>ELD<sub>50</sub>,攻毒4‑5日后,采集鸭血清,经卵黄囊途径接种6~8日龄SPF鸡胚或鸭胚,0.2ml/胚,37℃孵化,计算24~168h内胚死亡且检测为鸭出血性卵巢炎病毒感染阳性的胚数判为病毒分离阳性,通过对照组鸭病毒分离阳性率和免疫组鸭的病毒分离阴性率判定疫苗效力的检验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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