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播放电视节目等。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整体。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5.指定基本设计:设计1。
申请公布号 CN30347940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2
申请号 CN201530125598.2 申请日期 2015.05.04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板井则昭;堀田昭彦;小寺武志;高尾圭一;L·于塞
分类号 14-03(10) 主分类号 14-03(10)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马涛;冯晓燕
主权项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