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二液排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对的第1排出用容器与第2排出用容器、及排出各该第1排出用容器及该第2排出用容器内的二液的排出装置,其中该对的第1排出用容器与第2排出用容器是构成为具有往上突出的柄部,该柄部在上方施压的状态下可往下压,且藉由该柄部的下压,使收纳液自该柄部呈泡沫状或黏性液状排出,该排出装置是跨越并嵌着固定至上述各该第1、第2排出用容器,且该排出装置具有排出头,该排出头具有喷嘴,且该喷嘴与该第1排出用容器内及该第2排出用容器内连通,且藉由该排出头的下压,使上述各该第1、第2排出用容器内的液体经由该喷嘴被排出,且该排出头内具有液诱导机构,引导从各该第1、第2排出用容器而来的液体,至少在该喷嘴的一基端部以至少第1液层的上面被第2液层覆盖的层构成的剖面图案从该喷嘴排出;上述剖面图案由该第1液层、层积于该第1液层上面且与该第1液层宽度相同的该第2液层构成;上述排出头包括嵌合于该第1排出用容器的第1柄部的第1柄部嵌着筒、嵌合于该第2排出用容器的第2柄部的第2柄部嵌着筒及壳体,该排出头是从该壳体垂设着该第1柄部嵌着筒及该第2柄部嵌着筒,并在该壳体前面突出设置着该喷嘴而构成,上述液诱导机构,是将该壳体内分割为右侧的第1液
用分割室和左侧的第2液用分割室两部分,并将该喷嘴内基端部分割为上下两部分,穿设从该第1液用分割室连通该喷嘴内下方的分割区划的第1透孔,以及从该第2液用分割室连通该喷嘴内上方的分割区划的第2透孔而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