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生活垃圾焚烧炉的排烟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生活垃圾焚烧炉的排烟系统,其包括:炉体,其包括:炉膛;一级烟库,其与炉膛内切于炉口所在的一侧;炉膛设置有与一级烟库相通的第一烟气口;以及二级烟库,其与一级烟库内切于炉口所在的一侧;一级烟库设置有与二级烟库相通的第二烟气口;冷却池,其设置于炉体的一侧;冷却管道,其下部浸在冷却池的液面之下,其一端与二级烟库相通;抽风机,其与冷却管道的另一端连接;净化池,若干个净化池串联在一起,第一个净化池的进气管与抽风机连接;以及主烟道,其与最后一个净化池的出气管连接。本发明能够对烟气进行沉降、冷却、脱酸及吸附,以提高处理效率并降低处理成本。
申请公布号 CN10500392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0.28
申请号 CN201510527092.3 申请日期 2015.08.25
申请人 贺州泰榕环卫设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梁强
分类号 F23G5/44(2006.01)I;F23J15/04(2006.01)I;F23J15/06(2006.01)I 主分类号 F23G5/44(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海心联合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95 代理人 龚元元
主权项 一种生活垃圾焚烧炉的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炉体,其包括:炉膛,其呈圆柱状,该炉膛设置有炉口及进料口;一级烟库,其呈圆柱状,该一级烟库的直径大于所述炉膛直径,且该一级烟库与所述炉膛内切于所述炉口所在的一侧;所述炉膛设置有与该一级烟库相通的第一烟气口;以及二级烟库,其呈圆柱状,该二级烟库的直径大于所述一级烟库的直径,且该二级烟库与所述一级烟库内切于所述炉口所在的一侧;所述一级烟库设置有与该二级烟库相通的第二烟气口;冷却池,其设置于所述炉体的一侧;冷却管道,其下部浸在所述冷却池的液面之下,该冷却管道的一端与所述二级烟库相通;抽风机,其与所述冷却管道的另一端连接;净化池,若干个该净化池串联在一起,第一个该净化池的进气管与所述抽风机连接;以及主烟道,其与最后一个所述净化池的出气管连接。
地址 54289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灵峰社区翔云街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