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伞降无人直升机(5-A-01)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伞降无人直升机(5-A-01)。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无人驾驶旋翼直升机。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41488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0.21
申请号 CN201530100738.0 申请日期 2015.04.16
申请人 青岛宏百川金属精密制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赵曙光
分类号 12-07(10) 主分类号 12-07(10)
代理机构 青岛联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7227 代理人 庄树杰
主权项
地址 266400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店集镇王家庄村村北,青威路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