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处理物体的设备
摘要 用来处理特别是油漆物体特别是汽车车身的设备,包括至少一个物体放入其中的处理区,特别是一含有处理液的处理池。物体以连续或间歇的平移运动穿过设备。为此设备具有至少两辆成为一对的输送车辆,它们本身分别包括一行走机构和至少一个回转臂,回转臂可绕一第一回转轴回转地与相应的行走机构连接,并与用于待处理物体的支承结构可绕一第二回转轴回转地连接。由进行协调运动的输送车辆对组成的单元本身具有六个自由度,其中至少三个设有驱动装置。间接通过不同部件的相互连接控制不直接存在驱动装置的运动自由度。借助于一对输送车辆也可以将非常大的物体以实际上任意的运动方式放入处理区,特别是浸渍池内。
申请公布号 CN100351021C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1.28
申请号 CN200410003154.2 申请日期 2004.02.24
申请人 艾森曼机械制造两合公司 发明人 F·埃伦雷特纳
分类号 B05C3/10(2006.01);C25D13/02(2006.01) 主分类号 B05C3/1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吴鹏;马江立
主权项 权利要求书1.用来处理物体的设备,具有a)至少一个物体放入其中的处理区;b)一输送装置,物体可用它以连续或间歇的平移运动穿过设备,该输送装置包括至少一辆第一输送车辆,第一输送车辆本身具有:ba)一行走机构;bb)至少一个回转臂,它可绕一第一回转轴回转地与行走机构连接,并且用于待处理物体的一个支承结构的一第一部位可绕第二回转轴回转地与该回转臂连接;其特征为:c)每辆第一输送车辆(5)配设一第二输送车辆(5′),它同样包括:ca)一行走机构(7′、9′、10′);cb)至少一个回转臂(50′、51′),它可绕一第一回转轴回转地与行走机构(7′、9′、10′)连接,并且支承结构(61)的一第二个部位通过一第二回转轴(53′)与该回转臂可回转地这样连接;由此d)由两辆输送车辆(5、5′)组成的对具有以下六个运动自由度:-第一输送车辆(5)的平移运动;-第二输送车辆(5′)的平移运动;-第一输送车辆(5)的回转臂(50、51)绕其第一回转轴(52)的转动;-第二输送车辆(5′)的回转臂(50′、51′)绕其第一回转轴(52′)的转动;-支承结构(61)绕第一输送车辆(5)的第二回转轴(53)的转动;-支承结构(61)绕第二输送车辆(5′)的第二回转轴(53′)的转动;其中e)对于上述运动自由度中的至少三个设有驱动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是平移驱动装置。
地址 联邦德国博布林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