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吸尘器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确保良好的收放性和吸尘性的电动吸尘器。其上游管部(11)在自然长度呈收缩状态、在外力作用下拉伸,在上游管部(11)的下游,来自在自然长度下呈伸长状态、在外力作用下收缩的上述延长管内的至少一部分与能够抽出的下游管部(12)的上游连接。具有在上游管部(11)处于拉伸状态下能够保持该拉伸状态的固定机构(33)。吸尘时,通过固定机构(33)把上游管部(11)保持在拉伸状态。在收放时,上游管部(11)在收缩状态下收放在延长管(6)内,由此能够缩短管部的整个长度,能够确保良好的收放效果。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0637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4.15 |
申请号 |
CN200810178564.9 |
申请日期 |
2008.09.26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家用电器控股株式会社;东芝家用电器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铃木仁 |
分类号 |
A47L9/24(2006.01)I;A47L5/2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L9/2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冰冰;黄剑锋 |
主权项 |
1、一种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具有:吸尘器主体,收容有电动鼓风机;以及,管部,相对于该吸尘器主体与上述电动鼓风机的吸入侧连通连接;上述管部具有:延长管;上游管部,收放在该延长管内,在自然长度下呈收缩状态,在外力作用下拉伸;下游管部,与上述延长管内的上述上游管部的下游侧连接,在自然长度下呈伸长状态,在外力作用下收缩,至少一部分可以从上述延长管内拉出;以及,固定机构,在上述上游管部处于拉伸的状态下能够保持该拉伸的状态。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