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信息处理装置
摘要 在作为本发明的信息处理装置的打印机(1)中,在从PC 2接受了密码连同图像数据和任务信息之后,图像数据被加密并且被存储在存储部分(106)中,使任务信息同该密码相关联,并且使其作为任务管理表存储在管理部分(104)中,并且该处理进行等待。在安全程序执行的情况中,在主电源110被中断的情况下,用于向管理部分(104)供应电力的备份部分(105)的操作被禁止,由此在管理部分(104)中存储的任务信息表被删除。在安全程序未执行的情况中,由备份部分向管理部分(104)供应电力,由此保持了在管理部分(104)中存储的任务管理表。
申请公布号 CN100478920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15
申请号 CN200480011425.7 申请日期 2004.04.08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山中敏弘
分类号 G06F12/14(2006.01)I;G06F3/12(2006.01)I;B41J29/00(2006.01)I;B41J29/38(2006.01)I;H04N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12/1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陆锦华;关兆辉
主权项 1.一种信息处理装置,其包括:第一存储机构,用于存储表示作为待处理数据的输出图像内容的图像数据;第二存储机构,用于存储关联信息,该关联信息包括读出并处理在该第一存储机构的图像数据中存储的设定了机密模式的图像数据所需的密码;重新开始机构,配备有在图像的信息处理停止时保持该存储机构存储有所述关联信息的状态的机构,并且该重新开始机构用于在重新开始所述图像数据处理时,在该第二存储机构存储有所述关联信息的条件下,重新开始所述图像数据处理,其中该信息处理装置包括:无效机构,用于使所述图像数据无效;用于使该无效机构可操作的机构,以使得在所述要被处理的信息被处理之后,该无效机构使已经被通过所述机密模式完成所述处理的所述图像数据无效;和限制机构,用于在该无效机构是可操作的情况中,限制该重新开始机构的操作以使得提供以下条件,即,从该第二存储机构删除所述关联信息。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