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照相机系统和照相机主体 |
摘要 |
一种照相机系统,它包括照相机主体和安装在该照相机主体上的照相机头。基于在安装照相机头时从照相机头下载的ID信息和信号转换处理信息,照相机主体的主体CPU确定是否可由照相机主体的信号转换处理部分将从安装的照相机头送来的图象信号进行处理。当主体CPU确定该信号不能被信号转换处理部分处理时,该照相机主体就设定RAW数据记录模式,用于通过添加照相机头的信号转换处理信息的部分信息作为数据,来在记录介质上记录下RAW数据,而不用在信号转换处理部分实施信号处理。 |
申请公布号 |
CN100477740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4.08 |
申请号 |
CN200580036806.5 |
申请日期 |
2005.10.26 |
申请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末元一纪 |
分类号 |
H04N5/232(2006.01)I;H04N5/225(2006.01)I;G03B17/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3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卫华 |
主权项 |
1、一种照相机系统,它包括具有图象获取光学系统与图象拾取装置的照相机头,和在其上拆卸地装有照相机头的照相机主体,该照相机主体接收来自照相机头的图象信号,并实施信号处理,其中:该照相机主体包括:类型识别部分,该类型识别部分识别安装在照相机主体上的照相机头的类型;能力确定部分,该能力确定部分确定该照相机主体是否为能够实施信号转换过程的照相机主体,该信号转换过程是将从由类型识别部分识别的类型的照相机头接收的图象信号转换为由亮度信号和色度信号构成的图象信号;信号转换处理部分,该信号转换处理部分对图象信号进行信号转换过程,该图象信号是从由能力确定部分确定为能进行实施信号转换过程的类型的照相机头接收的;以及图象记录部分,该图象记录部分在其上面拆卸地装有记录图象信号的记录介质,如果能力确定部分确定信号转换处理部分为能够进行信号转换过程,则该图象记录部分在所装的记录介质上记录在信号转换处理部分进行了信号转换过程的图象信号,如果能力确定部分确定信号转换处理部分为不能够进行信号转换过程,则该图象记录部分在所装的记录介质上记录在信号转换处理部分未能进行信号转换过程的图象信号。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