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动机的臂构造
摘要 在四节连杆(33~37)中的上部连杆(35)上连结第2臂(38),在第2臂(38)上连结第3臂(39),在第3臂(39)上连结第4臂(40)。
申请公布号 CN10102292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08
申请号 CN200580031640.8 申请日期 2005.07.20
申请人 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稻田隆浩;前口裕二;加藤烈;矶村忠
分类号 B25J9/06(2006.01)I;B23P19/00(2006.01)I;B23P21/00(2006.01)I;B25J17/00(2006.01)I;B25J19/00(2006.01)I 主分类号 B25J9/06(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温大鹏;胡强
主权项 一种搬送自动机的臂构造,其特征在于,具有:基台,设置在预先规定的基准平面上;下部连杆,设置在前述基台上,上部连杆,设置在前述下部连杆的上方;第1臂,连结前述下部连杆和前述上部连杆,设置成相对于前述上部连杆及前述下部连杆自由变位;辅助连杆,连结前述下部连杆和前述上部连杆,设置成相对于前述上部连杆及前述下部连杆自由变位;第2臂,具有一端部及另一端部,前述一端部与前述上部连杆连结,设置成相对于前述上部连杆自由变位;第3臂,具有一端部及另一端部,前述第3臂的前述一端部与前述第2臂的前述另一端部连结,设置成相对于前述第2臂自由变位;第4臂,具有一端部及另一端部,前述第4臂的前述一端部与前述第3臂的前述另一端部连结,设置成相对于前述第3臂自由变位,安装保持被搬送物的保持机构;通过前述下部连杆、前述上部连杆、前述第1臂、前述辅助连杆构成四节转动机构,在前述第1至第4臂分别沿垂直方向延伸的情况下,可变形为基准姿势,即,前述第4臂的前述一端部位于前述第3臂的一端部的下方的姿势。
地址 日本兵库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