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长足大竹象引诱剂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长足大竹象的引诱剂。其原料配比包括苯甲醛、吲哚、芳樟醇,其具体按下述重量份配比制成:苯甲醛10-100份、吲哚1-20份、芳樟醇5-90份。本发明具有持续期长、防治效果好、成本低等优点,对昆虫、天敌、人畜无毒,无环境污染,适宜在竹林区推广应用。
申请公布号 CN10190433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08
申请号 CN201010223861.8 申请日期 2010.07.12
申请人 乐山师范学院 发明人 杨瑶君;刘超;向清祥;汪淑芳;廖鸿;林叶萍;罗文;罗耀;罗慧;刘敏;税东
分类号 A01N49/00(2006.01)I;A01N43/38(2006.01)I;A01N35/04(2006.01)I;A01P19/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N49/00(2006.01)I
代理机构 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11 代理人 方强
主权项 一种长足大竹象的引诱剂,其特征在于:其原料配比包括苯甲醛、吲哚、芳樟醇,其具体按下述重量份配比制成:苯甲醛 10 100份吲哚 1 20份芳樟醇 5 90份。
地址 614004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