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自动步行式机器玩具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21
申请号 TW096119552 申请日期 2007.05.31
申请人 创意先进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辉龙;侯绍元
分类号 A63H11/18 主分类号 A63H11/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廖大专 台北市中正区新生南路1段160巷27号4楼
主权项 一种可自动步行式机器玩具,至少包含:一主体部,包括一对内固定板和一对外固定板;一脚型机械组体,其具有4支脚型连杆机构和一曲柄摇杆;且该曲柄摇杆具有一中央转轴和一对驱动杆,其中该中央转轴系固定于该对内固定板之间,而该对驱动杆系枢接至该些脚型连杆机构;其中该些脚型连杆机构可以该曲柄摇杆为枢轴中心来产生一步行动作;以及一驱动装置,其可驱动该曲柄摇杆的中央转轴作一轴向旋转运动,藉以驱动该脚型机械组体产生一步行动作,使得该主体部产生一自动行进动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自动步行式机器玩具,其中该主体部之内固定板系模造为一马的身体造型。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自动步行式机器玩具,其中该脚型机械组体中的每一支脚型连杆机构的底端均进而设置有一可枢转之蹄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自动步行式机器玩具,其中各个可枢转之蹄部的形态为一梯形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自动步行式机器玩具,其中该驱动装置包括:一电动马达模组,用以产生一扭力;以及一传动带,用以将该电动马达模组所产生的扭力传送至该曲柄摇杆的中央转轴来令该中央转轴产生轴向旋转运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可自动步行式机器玩具,其中该主体部系进而联结至一车体,且该电动马达模组系安装于该车体之中。
地址 台北市中山区朱仑街34号4楼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