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装置;LIGHT-EMITTING DEVICE
摘要 一种发光装置包含蓝光源、第一萤光粉与红光源。蓝光源用以发出蓝光,第一萤光粉被蓝光激发后所发出的光与该蓝光混出第一白光,第一白光在CIE 1931色度座标中落于由(0.397,0.502)、(0.337,0.512)、(0.26,0.34)、(0.313,0.3334)所围成之第一区域内。红光源用以发出红光,红光用以将第一白光调配成第二白光。
申请公布号 TW201508223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01
申请号 TW102129829 申请日期 2013.08.20
申请人 隆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LEXTAR ELECTRONICS CORPORATION 发明人 林良达 LIN, LIANGTA;洪国展 HUNG, KUOCHAN
分类号 F21V9/08(2006.01);F21Y101/02(2006.01) 主分类号 F21V9/08(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李世章
主权项
地址 新竹市科学园区工业东三路3号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