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1)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1)。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净化空气。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31058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29
申请号 CN201530011220.X 申请日期 2015.01.14
申请人 胡俊杰 发明人 胡俊杰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代理人 汤东凤
主权项
地址 421000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变压村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