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所述的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包括石油磺酸钠、聚氧乙烯烷基酚醚、氯化石蜡、环烷酸铅、三乙醇胺油酸皂和高速机械油混合而成,所述高速机械油包括石油馏分、硫酸和抗氧剂,所述的石油磺酸钠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3%-21%,所述的聚氧乙烯烷基酚醚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1%-15%,所述的氯化石蜡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7%-23%,所述的环烷酸铅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1%-15%,所述的三乙醇胺油酸皂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21%-25%,所述的高速机械油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7%-25%。本发明提供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具有安全无毒、高工效、高光洁等优点。
申请公布号 CN10494635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30
申请号 CN201510302388.5 申请日期 2015.06.04
申请人 苏州市宝玛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发明人 邵建军
分类号 C10M169/04(2006.01)I;C10N40/22(2006.01)N 主分类号 C10M169/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瑞思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1 代理人 袁红红
主权项 一种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包括石油磺酸钠、聚氧乙烯烷基酚醚、氯化石蜡、环烷酸铅、三乙醇胺油酸皂和高速机械油混合而成,所述高速机械油包括<u>石油馏分</u>、<u>硫酸</u>和<u>抗氧剂</u>,所述的石油磺酸钠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3%‑21%,所述的聚氧乙烯烷基酚醚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1%‑15%,所述的氯化石蜡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7%‑23%,所述的环烷酸铅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1%‑15%,所述的三乙醇胺油酸皂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21%‑25%,所述的高速机械油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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