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所述的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包括石油磺酸钠、聚氧乙烯烷基酚醚、氯化石蜡、环烷酸铅、三乙醇胺油酸皂和高速机械油混合而成,所述高速机械油包括石油馏分、硫酸和抗氧剂,所述的石油磺酸钠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3%-21%,所述的聚氧乙烯烷基酚醚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1%-15%,所述的氯化石蜡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7%-23%,所述的环烷酸铅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1%-15%,所述的三乙醇胺油酸皂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21%-25%,所述的高速机械油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7%-25%。本发明提供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具有安全无毒、高工效、高光洁等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10494635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30 |
申请号 |
CN201510302388.5 |
申请日期 |
2015.06.04 |
申请人 |
苏州市宝玛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邵建军 |
分类号 |
C10M169/04(2006.01)I;C10N40/22(2006.01)N |
主分类号 |
C10M169/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瑞思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1 |
代理人 |
袁红红 |
主权项 |
一种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包括石油磺酸钠、聚氧乙烯烷基酚醚、氯化石蜡、环烷酸铅、三乙醇胺油酸皂和高速机械油混合而成,所述高速机械油包括<u>石油馏分</u>、<u>硫酸</u>和<u>抗氧剂</u>,所述的石油磺酸钠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3%‑21%,所述的聚氧乙烯烷基酚醚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1%‑15%,所述的氯化石蜡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7%‑23%,所述的环烷酸铅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1%‑15%,所述的三乙醇胺油酸皂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21%‑25%,所述的高速机械油占线切割加工用工作液总体分量的17%‑25%。 |
地址 |
215151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