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高效治疗白内障的中草药眼药水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效治疗白内障的中草药眼药水,该中草药眼药水将中草药配方用水浸提而成,该中草药配方由下列重量比的中草药原材料组成:雪莲0.01-3.5份,石决明0.1-5份,草决明0.1-30份,铁皮石斛0.1-10份,蝴蝶矾0.1-30份,冰片0.1-10份,川朴0.1-20份,甘草0.1-15份,所述中草药配方内还加有山梨酸丁酯,所述山梨酸丁酯的重量比份数为0.1-10份。本发明完全是中药炼制而成,无色透明,略有微香,一般在使用15-20天,可以消除白内障的飞蚊症,使用20-30天,可以溶解排出白内障,视力可以得到完全的恢复。 |
申请公布号 |
CN10492246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23 |
申请号 |
CN201510168566.X |
申请日期 |
2015.04.10 |
申请人 |
陈圣沪 |
发明人 |
陈圣沪 |
分类号 |
A61K36/8984(2006.01)I;A61P27/12(2006.01)I;A61K31/045(2006.01)N;A61K35/618(2015.01)N |
主分类号 |
A61K36/898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胡志强 |
主权项 |
一种高效治疗白内障的中草药眼药水,该中草药眼药水是将中草药配方用水浸提而成,其特征在于:该中草药配方由下列重量比的原材料组成:雪莲0.01‑3.5份,石决明0.1‑5份,草决明0.1‑30份,铁皮石斛0.1‑10份,蝴蝶矾0.1‑30份,冰片0.1‑10份,川朴0.1‑20份,甘草0.1‑15份。 |
地址 |
264000 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旭日小区5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