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吊灯(三分)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吊灯(三分)。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室内照明。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整体造型。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后视图与主视图对称,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俯视图不常见,故省略后视图、右视图、俯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38953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23
申请号 CN201530115805.6 申请日期 2015.04.27
申请人 李香 发明人 李香
分类号 26-05(10) 主分类号 26-05(10)
代理机构 中山市铭洋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6 代理人 邹常友
主权项
地址 423300 湖南省永兴县千冲乡彼坑村下杉山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