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操作火花点火直喷式内燃发动机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操作火花点火直喷式内燃发动机的方法,具体地,火花点火直喷式内燃发动机联接到排气后处理系统,该排气后处理系统包括NH3-SCR催化剂上游的三元催化转化器。一种操作发动机的方法包括:一旦检测到允许以燃料停供模式运行的发动机负荷,就使发动机以燃料停供模式运行并且同时执行第二燃料喷射控制方案。 |
申请公布号 |
CN102817676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23 |
申请号 |
CN201210187983.5 |
申请日期 |
2012.06.08 |
申请人 |
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K.纳拉亚纳斯瓦米;C.K.科赫;P.M.纳特;G.A.小塞克利;J.G.托纳 |
分类号 |
F01N3/20(2006.01)I;F01N11/00(2006.01)I;F02D41/3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1N3/2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原绍辉;谭祐祥 |
主权项 |
用于操作火花点火直喷式内燃发动机的方法,所述内燃发动机联接到排气后处理系统,所述排气后处理系统包括NH3‑SCR催化剂上游的三元催化转化器,该方法包括:一旦检测到允许以燃料停供模式运行的发动机负荷,就使所述发动机以所述燃料停供模式运行并且执行随后的第二燃料喷射控制方案,以燃料停供模式运行包括:停止经所有喷射器到燃烧室的燃料流,使发动机在每次发动机旋转期间只泵送空气。 |
地址 |
美国密执安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