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警示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警示灯,包括灯座与灯体,所述灯座以底部为基准面向内凹陷并向顶部贯通形成一锥形孔,在锥形孔孔壁上设有警示灯开关。本实用新型的警示灯在灯座内开设锥形孔,警示灯开关处于锥形孔内壁,这样,在警示灯套在圆锥立柱上时,圆锥立柱的外表面可自然的给予警示灯开关一个挤压力,使警示灯能够在套入圆锥立柱后及时的启动,避免了人为遗忘导致的警示效果为零的情况发生,同时,能够大大提高安装警示灯的工作效率。 |
申请公布号 |
CN204648076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16 |
申请号 |
CN201520378294.1 |
申请日期 |
2015.06.05 |
申请人 |
曹星星 |
发明人 |
曹星星 |
分类号 |
F21S9/02(2006.01)I;F21S9/03(2006.01)I;F21V21/00(2006.01)I;F21V23/04(2006.01)I;F21V17/16(2006.01)I;F21W11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9/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台州市南方商标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5 |
代理人 |
白家驹 |
主权项 |
一种警示灯,包括灯座与灯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座以底部为基准面向内凹陷并向顶部贯通形成一锥形孔,在锥形孔孔壁上设有警示灯开关。 |
地址 |
318050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镇西路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