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筷子 | ||
摘要 |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筷子。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是一款用于进食的工具。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外形设计,尤其是筷子顶部设计。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组件1主视图。5.省略视图:组件1、组件2的右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组件1、组件2的右视图。 | ||
申请公布号 | CN303374646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9.16 |
申请号 | CN201530076981.3 | 申请日期 | 2015.03.27 |
申请人 | 刘美松 | 发明人 | 刘美松 |
分类号 | 07-03(10) | 主分类号 | 07-03(10)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博锐专利事务所 44275 | 代理人 | 张明 |
主权项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A座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