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筷子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筷子。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是一款用于进食的工具。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外形设计,尤其是筷子顶部设计。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组件1主视图。5.省略视图:组件1、组件2的右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组件1、组件2的右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37464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16
申请号 CN201530076981.3 申请日期 2015.03.27
申请人 刘美松 发明人 刘美松
分类号 07-03(10) 主分类号 07-03(10)
代理机构 深圳市博锐专利事务所 44275 代理人 张明
主权项
地址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A座6楼